承租264亩农地长期欠租又抛荒,村集体能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吗?
承租人将264.9亩土地用于种植园林树木,后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死、土地荒芜并长期欠租。法院调解解除流转合同,土地返还并完成复垦复耕。
正文
四川崇州四个居民小组将位于粮食生产示范区的264.9亩土地出租给李某洪,合同期限十七年。承租人最初将土地用于种植园林绿化树木,但后来管理不善,树木枯死、土地荒芜、杂草丛生,被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抛荒地并建议退树还耕。 与此同时,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,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。居民小组起诉要求支付欠租、解除合同并返还土地复垦。 法院没有只处理欠租金额,而是把土地返还、附着物处置和复垦复耕一起纳入调解。双方最终同意解除合同,承租人返还全部土地,以出售地上树木等附作物抵偿部分租金。法院持续督促履行后,264.9亩土地完成复垦,恢复为优质水稻田。
发生了什么
村集体将粮食生产示范区内264.9亩土地长期流转给个人种植园林树木。
争议卡点
承租人管理不善导致土地抛荒,并从2021年起拖欠租金;村集体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土地和复垦。
关键材料或转折
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地块认定为抛荒地并建议退树还耕,土地保护义务与欠租事实相互印证。
法院怎么看
土地经营权流转并不免除承租人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的义务。长期欠租、抛荒并影响粮食生产的,应通过解除合同、返还和复垦恢复土地用途。
最后怎么处理
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解除合同,承租人返还全部土地并处置附作物抵租,案涉土地全部复垦为水稻田。
对读者有什么用
土地流转合同应把用途、耕地保护、巡查整改、欠租和复垦责任写清。发生抛荒时,诉求不能只有租金,还应包括土地恢复。
律师分析
- 土地流转后承租人仍负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
- 欠租、抛荒、主管部门认定和整改记录可共同支持解除合同
- 附着物处置、土地返还和复垦验收应在解决方案中同步安排
下一步
- 固定欠租记录、土地现状照片、巡查和主管部门认定材料
- 书面催告支付租金、整改利用并恢复耕种条件
- 解除合同时同时主张返还、附着物处理和复垦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