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邻楼栋认为加装电梯影响采光,可以直接阻止施工吗?
某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并完成公示备案,相邻楼栋业主以影响采光为由多次阻工。法院认定项目程序合法,判令停止妨害,同时保留实际影响过大时另行主张补偿的空间。
正文
无锡某老旧小区一个单元的全体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,相关方案、图纸和承诺经过公示,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,项目随后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并正式开工。 相邻楼栋一名业主认为电梯井会影响自家采光,多次到现场阻碍施工,项目因此停工。加装电梯单元的业主起诉,要求其停止妨害。 法院审查了表决、公示、备案和设计方案,认为加装电梯程序合法,能够明显改善老人、儿童等居民的出行。电梯采用玻璃幕墙,设计中已尽量降低对相邻建筑采光通风的影响。相邻权保护要求双方公平合理、互谅互让,不能在缺少充分证据时直接阻断合法施工。法院判令相邻业主停止阻挠;同时指出,如果电梯建成后确实造成较大影响,受影响业主仍可就补偿另行协商或依法主张。
发生了什么
老旧小区一个单元完成业主表决、公示和主管部门备案后启动加装电梯施工。
争议卡点
相邻楼栋业主认为电梯影响采光,多次进入现场阻挠施工;加梯业主要求停止妨害。
关键材料或转折
表决、公示和备案材料完整,电梯采用玻璃幕墙并在设计中降低对采光通风的影响,反对方没有提交足以证明严重影响的证据。
法院怎么看
依法加装电梯有利于改善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儿童的生活。相邻方对合法合理的不动产利用负有一定容忍义务,不能仅凭担忧阻断施工。
最后怎么处理
一审判令停止阻挠加装电梯工程,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对读者有什么用
加装电梯争议不能只靠口头多数意见,也不能靠现场阻工解决。程序材料、技术方案和影响程度证据决定诉讼走向。
律师分析
- 业主表决、公示、备案和施工手续是判断项目合法性的基础
- 采光通风是否受影响需要结合距离、设计和专业证据判断
- 停止妨害与损害补偿可以分别处理,不必非拆即留
下一步
- 核对表决比例、公示记录、备案通知和设计图纸
- 通过现场测量或专业意见评估实际影响
- 优先协商技术调整和补偿,阻工持续时依法申请排除妨害